各学院(研究院)、各相关单位:
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、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锦州医科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准备了申报材料,并已完成系统填报工作。
学校同意推荐锦州医科大学科技园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省级大学科技园,特此公示。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从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以单位或部门的形式,提交书面报告至学校科技处。
联系人:李俏(64453)、迟源(67529)
锦州医科大学科技处
2023年5月31日
上一条: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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