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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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(第一轮)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日期:2022-06-02 20:20:02   点击数:

各学院(研究院)、各项目申请人:

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及能力,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质量,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;为促进申报者提前规划、尽早动手、积极准备。学校拟2022年6月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,现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申请书准备(6月2日-6月17日,第一阶段)

项目申请人及早着手撰写完善申请书。对于已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获批资助的的项目申请人,请认真对照相关评审意见,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,完善申请书内容和更新预实验数据等;对于首次(尤其是博士新入职)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,请根据本通知附件申请书模板,按提纲进行撰写。

二、专项培训辅导(6月-12月)

学校将有针对性的开展多阶段全校集中专题培训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各学院(研究院)充分利用校内、校外专家资源,以院级层面“学术活动日”为载体,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培训指导工作;鼓励、支持各学院(研究院)和个人,向学校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审专家为全校教师做培训指导。

三、个性化全过程指导(2022年8月-2023年3月)

学校将通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,遴选出质量较好,有望获批资助的项目申请书,经征求申请人意愿,组织校内、校外相关专家,在项目正式申报前进行多轮次和全过程申请书撰写指导。

四、有关政策须知

1.基金委已将杰青项目、青年项目纳入“包干制”项目经费管理,申请时不需再列科目预算和说明,只填报总经费即可,其中青年项目为定额30万元。

2.根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177号),对于实行预算制(面上项目等)的项目,在预算填报及说明书中,请按照三大项,即设备费、业务费、劳务费列支并说明。

3.根据《锦州医科大学科技奖励政策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锦医大校字〔2021〕175号),学校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额度按下拨直接经费的30%进行现金奖励;同时,按下拨直接经费20%给予科研经费匹配

4.对于具备一定研究基础,经双向选择确定为专家全程指导的项目,将采取有偿指导原则,具体事宜科技处单独通知。

五、材料上报要求

“附件1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”及“附件2:2023年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”电子版一式一份,于617日前,经各单位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科技处。

联系人及电话:刘万鹏(666164)、于学文(62133)      

邮箱:liuwp@jzmu.edu.cn

 

附件:

附件1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模板(2022版)

附件2:2023年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

附件3:预算表编制说明(仅针对预算制项目)

附件4:申报说明(申请人事项)

 

地址:中国•锦州 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: No.40,Section 3,Songpo Road,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, Liaoning Province,P.R.China
   邮编:121001 电话:(0416)4673073 Postcode:121001 TEL: +86-416-4673073